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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边县“三级联查”实现“阳光低保”

发布时间:2015年01月05日 信息来源: 本站原创 点击: 作者:卢宇 吴浩田

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,定边县强化村级自查、镇级直查、县级督查,通过上下联动,让低保问题“亮底”,确保低保透明公开、公平公正,实现阳光运行。   

村级自查“梳理”。召开自查自纠专题会议,动员村级干部主动自查“人情保”、“关系保” 、“错保”等违规办理低保问题;通过广播、报纸、村(社区)公开栏等多种宣传方式,将低保政策、低保户名单公开到村组和群众面前,提高群众知晓率,发动群众参与监督。

镇级直查“挖掘”。由乡镇纪委组织牵头,组织人员,分组进村入户,与人见面、与卡见面、与周围群众见面座谈。对低保户的家庭状况、社会关系、低保金领取等情况逐户进行调查,实行“一户一表”“签字负责”制度。对村级组长以上干部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和统计,并与低保户信息进行比对,深挖低保金办理领取过程中干部违纪违规问题。
       县级督查“整改”。县纪委联合县民政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,采取明查暗访、驻点督查等方式,对执行不力、隐情不报、专项清理走过场、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,坚决问责;以案促纠,利用意见箱和信访平台,公开征集低保问题案件线索。
通过邻里走访,入户排查、调取对象的户籍住房公积金、统筹办等多种方法,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,共取消不符合政策的城市低保对象282554人,农村低保对象5311078人,同时将新出现的城市困难对象185327人,农村困难对象7021248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,切实做到了“应保尽保、应退尽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