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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纪委监委召开“四个集中”整治工作推进会

发布时间:2019年11月15日 信息来源: 点击: 作者:闫耀林 赵丹妮

11月11日,县纪委监委关于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集中开展“四个集中”整治工作推进会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,对下一个阶段“四个集中”整治专项工作进行再安排、再部署。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王志琴主持会议并讲话。承担全县“四个集中”整治工作的18个牵头部门(单位)负责同志及4个专项督导组成员参加会议。

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《关于抓好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作的通知》《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会议纪要》精神,传达省纪委《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通报》内容,针对第二轮督导反馈出的农业农村局等9个部门落实“四个集中”整治正在整改的16条问题线索,进行了再安排、再动员、再落实。

会上通报关于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集中开展“四个集中”整治问题的情况。第二轮督导中涉及正在整改问题线索的9个部门对整改情况及下阶段整改措施进行了交流发言。

会议指出,要提高政治站位,各牵头部门、成员单位要针对“四个集中”整治工作专题传达学习,成立工作专班,认真检视问题,狠抓剖析整改,强化责任落实,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。县纪委督导组近期对各单位四个集中整治共性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“拉网式”排查,紧盯少数关注重点,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、假整改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虚作为、形式主义等问题的问责追责力度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,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,不搞下不为例。

会议强调,要强化整治责任,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,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确保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“四个集中”整治落地生根;二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,督导组人员要严要求、严措施、严纪律、严监督,采取刀刃向内,强化监督检查;三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,狠抓“监督的再监督”,督促各级、各部门党委(党组)对标对表任务要求,认真排查,反复研判,每个单位必须查找一个廉政风险点,建立台账,对账销号,确保整治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。

会议要求,要限期整改落实,针对督导发现属于非政策性问题线索,现场责成即行即改;针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线索,建立台账,紧盯不放,限期整改,对账销号;需要长期整改或动态出现的问题线索,要求建立台账,确保问题清零、线索清零。县纪委监委将对正在整改的16条问题线索紧盯不放,直到问题销号为止。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突出问题,既要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,也要倒查追究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领导失职失责、落实责任不力、监管不到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。